2017年3月20日 星期一

⊙混凝土材料相關國家標準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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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標準(CNS)網路服務系統> http://www.cnsonline.com.tw/

國家標準電子圖書館> http://www.cnsonline.com.tw/elib/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專業領域國家標準細分類混凝土材料.pdf





註:上表為2013年初資料

混凝土材料之國家標準(CNS)屬於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專業領域細分類,主要涵蓋水泥、粒料、混凝土製品及相關試驗方法(約65種以上)。核心標準包括卜特蘭水泥(CNS 61)、篩析法(CNS 486)及試驗篩(CNS 386-1)等。其嚴格規範砂石品質、水泥比例、添加劑及強度分級(如 280
kgf/cm2k g f / c m squared
)。
混凝土材料分類細項
  1. 原材料(原料成分)
    • 水泥:CNS 61 卜特蘭水泥(I, II, III, IV, V型)。
    • 粒料(骨材):細粒料(砂)與粗粒料(石子),包含細度模數、篩分析及表面含水率等。
    • 混合材料:如飛灰、爐石粉等混凝土摻料。
    • 化學添加劑:減水劑、緩凝劑、早強劑、防水劑等。
    • :一般需符合CNS相關純淨度要求。
  2. 混凝土成品與性質
    • 預拌混凝土:符合 CNS 3090 要求之強結構材料,常見強度為 280
      kgf/cm2k g f / c m squared
      (
      4000psi4000 p s i
      ) 以上。
    • CLSM(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資源再利用之自固結填料。
    • 混凝土製品:如鋼筋混凝土排水管 (RCP)、預鑄混凝土塊。
  3. 試驗與檢測標準
    • 抗壓強度:以 28 天齡期強度為準,常用
      kgf/cm2k g f / c m squared
      psip s i
      表示。
    • 試驗法:篩分析(CNS 486)、塌度試驗、抗壓試驗等。
上述標準確保混凝土的強度、耐久性及施工品質,相關細節可查詢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之「國家標準(CNS)網路服務系統」。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分類目錄



2017年3月11日 星期六

⊙【交通部】部頒技術規範作業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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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頒技術規範作業機制

一、部頒技術標準規範之作業程序

  1.1步驟

    部頒技術標準規範之編()訂應包括以下三個階段:

    1.進行規範研訂之基礎調查研究。
      由草案研擬單位收集國內外相關規範及研發成果等資料,並進行所需之配合研究。

    2.研訂規範條文草案。
      依據基礎調查研究成果,由草案研擬單位邀請學者專家及相關實務單位研擬規範條文草案,並進行條文之初審作業。若涉及新技術及新工法之規範,草案研擬單位應進行試作或試算,並召開研討會或公聽會,俟規範草案條文具體可行後,再報請交通部進行審定作業。
    註:以上兩階段亦可同時進行。

    3.進行審定作業。
      由技監室邀集產、官、學界之學者專家組成「規範審議委員會」,
      針對規範草案條文逐條進行複審事宜。

  1.2規範草案之提出

    1.期限
      草案研擬單位應將完成之部頒規範條文草案,於每年1月底前
      提送至技監室,以利預算之編列作業。

    2.份數
      提出規範條文草案時,應提送成果20份,以供進行複審之需。

  1.3審定頒布

    1.草案研擬單位提出之新訂規範草案時,由技監室會請需求使用單位決定是否頒布為部頒規範,必要時得邀集相關單位及學者專家開會研議。另如為因應重大緊急事故,針對既有規範進行之部分內容增修時,則可將該規範修訂草案逕行複審作業。

    2.複審作業係由技監室邀集該規範草案相關領域之產官學界之學
      者專家組成「審議委員會」採合議制方式進行審查。委員會組
      成之人數得視規範草案內容之多寡決定之,一般新訂規範以17
      21人為原則。

    3.頒布
      複審通過之規範草案,由技監室依行政程序頒布為部頒規範。

二、規範格式:

    1.採條文及解說(或說明)分列型式。

    2.規範條文依章節分別列出,提列規範之原則性文字說明或採文字說明與計算公式並列之方式編寫。

    3.解說(或說明)統編於規範條文之後,以提供條文之背景說明或條文之明確細節,使閱讀者易於瞭解規定條文之含意。

三、規範內容順序

 3.1規範題目

    1.用語宜簡明,並能說明規範之主要內容,而能與其他規範作
      明確區隔。

    2.避免使用「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三條所規定之命令名稱,
      該法規定之命令名稱包括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
      標準或準則。

  3.2序文部分

    1.前言

     (1)敘明規範之編撰緣由,及其背景說明。
     (2)敘明規範係依據獲得共識之程序而頒布。
     (3)敘明規範編訂之原則。

    2.目錄

     (1)包括各章節之標題、參考文獻、附錄及其所在之頁數。
     (2)目錄之編排應依章、節、附錄、參考文獻、表及圖等順序編排之。   
     (3)圖目錄:包括各章節之圖及其所在之頁數。
     (4)表目錄:包括各章節之表其所在之頁數。

 3.3實質內容

  1.總則

     (1)總則應置於規範之最前端,其內容包括:訂定規範之依據及
        界定規範之功能、適應用範圍或限制之處,必要時亦可說明
        規範內容所未涵蓋之範圍。

    2.名詞定義(專有名詞)或符號說明

   (1)規範中特有之術語,或有別於一般習慣上所接意義之名詞,須予以定義。
   (2)所用各類符號,在第一次出現時應詳細說明。
      (3)符號編排順序之原則:
        a.以字母之順序編排之。
        b.大寫字母應置於小寫字母之前。
          如:(AaBbetc.):
        c.英文字母具下標記者置於無下標記字母之後;另下標記如為數字者,應置於下標記為英文字母者之後。
          如:(BbCCmC2cddextdintd1etc.):
        d.希臘字應置於英文字之後。
          如:(ZzA,α,B,β,Λ,λ,etc.):
        e.其他特殊符號

    3.規範正文

      (1)正文由章所構成,通常由第一章總則開始依序編號。各章須有標題,且應置於該頁之中央。
      (2)章由節所構成,各章內之分節及子節須依序編號,且各節應有子標題。如1.1(第一章第一分節)1.1.1(第一章第一分節第一子節)
      (3)各分節或子節內如需編號,則依1(1)及小寫英文字母之順序編排之。
      (4)表、圖須有標題說明內容,表之標題須位於表之上方,而圖之標題則位於圖之下方;標題前須依章節依次編號。如表3.1、表3.2(第三章第一個表,第二個表);圖5.15.2(五章第一個圖、第二個圖)。若表、圖擷取自參考文獻,則須標註來源。

    4規範解說

      (1)提供規範條文之背景說明或條文之明確細節,使閱讀者清楚條文之含意。

    5.附錄

      (1)附錄應依照其在內文出現之順序編排,並以大寫英文字母A.B.C‥‥編號。

    6.參考文獻

      (1)參考文獻中之中外文期刊(書籍或報告),其編排應按文中引用先後次序排列編號,須依次列出作者、標題、期刊名、卷冊數、頁碼、年月數等。於本文中引用時,一律用中括號〔〕,括號內為該文獻之編號。
      (2)參考文獻如取自網頁時,應敘明完整之網址。

 3.4規範之字型

    1.規範內容之中文字型採用標楷體,阿拉伯數字及英文字母則採用新羅馬字型(Times New Roman)



    2.規範序文部分之頁碼以小寫羅馬數字即iii‥‥‥編排;實質內容部分之頁碼則以阿拉伯數字編排。

2016年12月30日 星期五

⊙【高雄市】建築生產履歷管理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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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30

發展防災特色,結合土木工程教學的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土木系昨(29)日假建工校區土木工程館辦理「居住安全系列研討會」,身兼中華民國工程法律學會理事長的高應大土木系黃忠發教授因應時勢於今年舉辦兩場次居住安全系列研討會,長期重視推動建築履歷制度之營建管理、土木技師、工程顧問、法律仲裁等專業領域單位及個人,均踴躍參與並提供寶貴經驗研究討論。

創立於2011年的「中華民國工程法律學會」,專以整合與工程相關之專業範疇,從事工程法律學之研究與推廣,期使健全國內工程法制,藉以提升工程品質並增進全民安全舒適之居住環境。為搶救民眾居住安全並防範未然,該學會積極推動建築履歷制度。黃忠發理事長致詞時表示,2016年高雄美濃地震造成臺灣有史以來單一建築物倒塌之罹難人數最多的災害,也震出國人對於居住安全之省思及對於相關法規制度保障不足之疑慮。推動建築物生產履歷系統主要目的,是讓民眾買房屋時能有更多工程設計與施工品質資訊,讓興建過程透明化,以確保人身財產的安全,在建築物生產履歷系統建置過程中,透過參訪建築工程與專家座談會,調查與研討的對象包含建築師、結構技師、土木技師和建設開發同業公會等代表。在本次研討會上將展示系統建置成果,也讓與會貴賓了解推動建築生產履歷系統的重要性。

中華民國工程法律學會已於2016/06/25舉辦第一次居住安全系列研討會,今日研討會活動共三場次,第一場介紹高雄市政府首推之建築生產履歷制度,邀請該研究計畫主持人說明並請主政機關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建管處傅昭睿副處長與談;第二場是從業界之角度,由推廣建築安全履歷深具經驗的戴雲發理事長介紹建築安全履歷之建制與執行經驗;第三場則由知名的蔡志揚律師,由其參與多年之研究與法律實務,剖析從維冠大樓事件看建築行為人的法律責任。

會中,台灣建築安全履歷協會戴雲發理事長大力推廣建築安全履歷的建置與執行,認為建築安全就和食品安全一樣重要,也需要透明化。戴雲發在會上介紹鋼筋系統化工法,並指出工地施工品質不易落實,研發工法解決施工問題是當務之急,強調若是採用舊思維來設計建築,沒有把結構系統設計好、把施工品質做確實,新建案一樣是不安全的,唯有採用新思維來做建築才是安全品質的解決方案。

蔡志揚律師則從維冠金龍大樓事件看建築行為人的法律責任,從維冠大樓倒塌的原因,包含結構計算缺失、擅改結構圖說、違法變更設計與現場施工缺失,來看起造人、設計加監造人以及承造人應負的法律責任,同時從建照結構審查法制與施工中勘驗法制說明建築管理人的行為責任,並探討民間工程的三級品管制度,最後針對現今審查勘驗制度流程與行政院修法草案做講解,願下次大地震來臨時,能將人身財產損失降至最低。




20165-12-14

(105)26日高雄美濃地震喚醒社會對建物安全的高度重視,市民亟欲瞭解自家安全性,高雄市政府自31日推動全額補助老屋健檢,更於9月擴大結構安全耐震能力初步評估的補助戶數,執行安家固園計畫,共補助本市約3500多棟建築物健檢。

工務局局長趙建喬表示,高雄市政府工務局繼老屋健檢後,再推動房屋生產履歷認證,委託高雄應用科技大學土木系兩位營建管理專長的博士,黃忠發教授與王裕仁副教授,帶領所屬研究團隊執行『建築生產履歷管理系統』計畫,該計畫歷經半年時間,系統已完成初步建置與測試,於1214日下午3時在高雄市政府鳳山行政中心一樓多媒體會議室舉辦成果發表會。

趙建喬局長強調,推動建築物生產履歷系統主要目的,為讓民眾買房屋時能有更多工程設計與施工品質資訊,讓興建過程透明化,以確保人身及財產的安全。

工務局說,在建築物生產履歷系統建置過程中,透過參訪建築工程與專家座談會,調查與討論的對象包含建築師、結構技師、土木技師和建設開發同業公會等代表,藉以瞭解實務界對於推動建築物生產履歷的看法,分析完使用者需求後,根據需求與會議共識,製作符合建管審查及符合民眾知的權利之生產履歷制度與表單,將表單電子化並建立資訊平台。

高雄應用科技大學土木系黃忠發教授指出,建築物生產履歷系統於105年度金質獎頒獎典禮上發表初步建置成果,並讓與會的建築開發相關公會了解到系統的操作與推動的重要性,之後邀請榮獲金質獎的兩家建商進行教育訓練,對執行中的建案系統測試,輸入該建案的自我檢查資訊,同時請檢核人員對測試結果回饋,適時修改,讓系統趨於完整,符合現場檢核需求,並於本次發表會展現系統建置成果。

工務局表示,未來執行目標,將輔導本市建商於建案使用履歷平台,同時建置行動通訊APP系統,讓實際建築工地檢核人員可以手持行動通訊裝置直接於現場進行自主檢查,即時拍照上傳,完整保留第一手檢查資訊,詳實記錄興建過程。




發文單位: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發文日期:
2016-10-24
發文字號:
高市工務建字第10538330600
條文主旨:
檢送「高雄市建築物生產履歷管理計畫」座談會會議紀錄乙份,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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