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ARCHINDEX:【社團法人台灣衛浴文化協會】
ARCHI-SYS-TECH:集合住宅同層排水法制化與技術規範修訂
ARCHI-SYS-TECH:台灣整體衛浴廠商
集合住宅採用同層排水工法結合整體衛浴設備之必要與價值
【新聞稿】
(發表於台灣衛浴文化協會 2020/12/11 第八屆第一次會員大會)
◼ 提案單位及代表人
台灣衛浴文化協會/第七、八屆理事長黃世孟 中華民國不動產協進會/第十四、十五屆理事長林長勳,第十六屆理事長張麗莉
◼ 政策主旨
一、推動公寓大廈建築採用同層排水工法,避免排水噪音及隔層漏水之住戶生活糾紛
二、推展公寓大廈建築採用整體衛浴設備,帶動給排水技術升級,邁向營建業工業化
◼ 說帖內容
一、高層集居之公寓大廈建築類型
台灣都市人口已逾總人口數 80%,尤其都會區均採中高層公寓大廈建築類型。依據營建署調查報告,以臺北市居住公寓或大廈比例有 32.10%,連棟式住宅 34.58%,合計 68.20%均為集合住宅。 新北市居住公寓或大廈 64.41%、基隆 52.88%,反映大臺北地區地窄人稠主要居住中高層集合住宅。
二、定義區分所有權人產權範圍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界定區分所有權人「專有」與「共用」部分,資訊僅標示住戶「平面」產權 範圍,未界定專有「立體」產權範圍。導致集合住宅「上層」衛浴空間排水管線,採貫穿樓版結構體,配置在「下層」專有部分天花版內,造成侵犯住戶私有產權,需再定義公寓大廈專有產權範圍。
三、降低排水噪音減少漏水消費糾紛
依據內政部房地產消費糾紛統計,房屋排水噪音及漏水問題位居首位。集合住宅減少衛浴設備 漏水,降低排水噪音,解決住戶生活糾紛困擾,良策即規範集合住宅建築同層排水工法與設備系統。
四、各國建築同層排水之法規與規範
日本 1970 年代住宅區分所有權法規明確定義,集合住宅排水配管設計必須配置樓版之上,配管不得進入他戶所有權範圍內。中國 2016 年強制實施同層排水,上層衛生間器具和管道應採用同層排水形式,住宅廚房和衛生間的排水橫支管應設置在本層,不得穿越樓版進入他戶。截至目前台灣建築技術規則對於給排水管路配置範圍與施工方式並無明確規定,導致慣用貫穿樓版傳統工法。
五、修訂建築同層排水法規及技術規範
依據建築研究所委託研究成果,提議增訂「建築技術規則」設備編第二章「給水排水系統及衛生設備」修訂第27條,並針對「建築物給排水設備設計規範」,制定 4.1.3 建築物採用同層排水系統,器具排水管和排水橫支管與衛生器具同層敷設不穿越結構樓板,管路設備規劃設計應符合規定。
六、釐清建築同層排水價值與建造成本
建築採用同層排水工法造價,提高建築結構體施工造價成本約 1%~3%。傳統隔層排水工法造價雖具優勢,考量公寓大廈同層排水擁有專有獨立產權,管路設備容易檢修更新,省工省料省時且精準優點。建築初期成本雖略高,但長期降低建築物全生命週期營運成本。
七、推動房屋工業化營建政策總目標
推動建築同層排水工法,並非消極僅為減少漏水、減低噪音、解決住戶生活糾紛,其積極目標設定在落實推動建築同層排水工法,結合整體衛浴設備系統,帶動營建施工技術及給排水管線設備,邁向廠製化、標準化、組裝化、量產化之工業化營建方向,提升台灣營建產業鏈的全面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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